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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從事安全評價、化工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安全標準化咨詢、評審、區(qū)域風險評估及企業(yè)安全技術領域相關服務
項目名稱 | 浙江巴陵恒逸己內酰胺有限責任公司 40萬噸/年己內酰胺擴能項目(一期) 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 |
機構名稱 |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被評價單位 | 浙江巴陵恒逸己內酰胺有限責任公司 | |
簡介 | 浙江巴陵恒逸己內酰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巴陵恒逸)是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團有限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各按50%出資比例,合資建設的大型化工企業(yè),位于蕭山臨江高新技術產業(yè)園區(qū),占地面積1160 畝,主要從事己內酰胺生產、銷售及相關經(jīng)營業(yè)務,現(xiàn)有員工1065人。 為了搶占市場,提升公司的總體競爭能力,巴陵恒逸計劃將己內酰胺的生產產能由目前的 20 萬噸/年擴大到40萬噸/年的規(guī)模,為此,公司立項在現(xiàn)廠區(qū)附近新征用地 11.312hm2(169.68 畝),用于布置新建裝置,包括28 萬噸/年雙氧水裝置、19.2萬噸/年環(huán)己酮裝置和30萬噸/年硫酸裝置,其中新建的30萬噸/年硫酸裝置主要為現(xiàn)有20萬噸/年己內酰胺項目裝置進行配套,且硫酸是現(xiàn)有20 萬噸/年己內酰胺項目的主要原料之一,年用量約 25 萬噸,目前均通過外購方式解決。由于外購數(shù)量大,成本高,而且運輸、裝卸、儲存等環(huán)節(jié)存在的安全、環(huán)保風險較大,故公司擬自建硫磺制酸裝置,向現(xiàn)有20萬噸/年己內酰胺項目提供硫酸原料;同時40萬噸/年己內酰胺擴能部分將采用新工藝,不再使用硫酸作為原料。 由于20萬噸/年己內酰胺項目亟需解決硫酸供應,為此巴陵恒逸在完成新廠區(qū)征地手續(xù)的基礎上,決定在新廠區(qū)地塊先期建設30萬噸/年硫酸裝置,以滿足目前20萬噸/年己內酰胺項目的生產需求。 浙江巴陵恒逸己內酰胺有限責任公司20萬噸/年己內酰胺配套30萬噸/年硫磺制酸改造項目已取得蕭山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項目批復,備案號:010914120340314633600(本地文號:201400218)。該建設項目于2015年1月委托杭州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于2015年10月21日取得杭州大江東產業(yè)集聚區(qū)管理委員會核發(fā)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江東安監(jiān)危化項目立批字[2015]002號);于2016年7月1日由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藍圖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安全設施設計專篇》,2017年03月29日取得原杭州大江東產業(yè)集聚區(qū)管理委員會核發(fā)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江東安監(jiān)?;椖吭O批字[2017]003號)。 浙江巴陵恒逸己內酰胺有限責任公司20萬噸/年己內酰胺配套30萬噸/年硫磺制酸改造項目經(jīng)前期建設,業(yè)已竣工,并進行了試生產,期間各項指標穩(wěn)定。各項投用基本到位,企業(yè)擬進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和,因此需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要求,浙江巴陵恒逸己內酰胺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其20萬噸/年己內酰胺配套30萬噸/年硫磺制酸改造項目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浙江圣泰安全技術有限公司依據(jù)《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原安監(jiān)總危化[2007]255號)的規(guī)定,組建了項目評價組,收集了與評價項目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企業(yè)提供的資料,對建設項目現(xiàn)場進行了認真勘察;并針對項目建設的具體情況,對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詳細辨識;對潛在的危險、危害程度進行了定性、定量分析;采用危險度評價、事故后果模擬分析、安全檢查表等評價方法,對建設項目所涉及的安全條件進行符合性評價,且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編制完成了《浙江巴陵恒逸己內酰胺有限責任公司20萬噸/年己內酰胺配套30萬噸/年硫磺制酸改造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 本評價報告按照標準規(guī)范,安全驗收評價導則要求編制完成,在評價過程中,得到了浙江巴陵恒逸己內酰胺有限責任公司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在此謹表示衷心的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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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長 | 許可水 | |
技術負責人 | 陳業(yè)鴻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琴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許可水、盛瑋瑋、李功健 | |
報告審核人 | 童澤文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許可水、盛瑋瑋、李功健、童澤文、陳業(yè)鴻、王琴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許可水、盛瑋瑋、童澤文、陳業(yè)鴻 | |
技術專家 | ||
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許可水、盛瑋瑋 |
時間 | 2020.4.27 | |
主要任務 | 勘察現(xiàn)場、收集資料 |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 |